星期六, 3月 27, 2004

撿到小孩兒一枚

雖然不是今天發生的事,不過身平第一回撿到小朋友一名,應記之。

這是發生在七號星期天下午三點多的事。我正和我家小黃開車往青草湖方向去,過了四維路高架橋到竹師門口時,無意中一瞥,竟見到一個小朋友勇敢的在高架橋上走,而且還逆向!

身平頭一回覺得自己應該多管閒事,和小黃商量一下,便趕緊下車去追這小朋友(當然,高架橋上逆向的行人又多一隻!)。他雖然小(事後知道才五歲),卻走地挺快的,我小跑步一、兩分鐘才追上他。而他看有人追他,也好玩似的作勢要跑,害我嚇了好大一跳!

追到小朋友一問之下,才知他要(自己去)去阿嬤家。問他,知道怎麼去嗎?他說知道。便先把他帶下高架橋(還花了點口水解釋行人不可上高架橋)。一邊走一邊問他,『用車子載他去阿嬤家好嗎?』(心裡有點小擔心)他馬上搖頭拒絕(挺聰明的,知道不可上陌生人的車)

和小黃討論一下,決定捨命陪『小人』走去阿嬤家,讓小黃先去辦事情,一會兒再碰面。然後,我們兩個一大一小又往回走,當然是走高架橋邊的人行天橋。

邊走邊要注意小朋友的交通安全,因為不熟,他和我保持著一些距離。然後在大風吹拂下上了高架橋(果然是風城,吹得我頭都痛起來!)。此時,站在高架橋\天橋的至高點,這小朋友居然說:『好像不是這個方向?!』(#@%&....)

當場有點哭笑不得,只好另謀他法(不然就要送他去警局了~)。突然想到也許可以打電話給他的家人(好像一開始就要想到...);問他姓名、家裡電話,居然也還回答得出來,打了電話過去,居然又是一個小孩(女生)來接電話!!只好無奈的說,『我找你媽媽』(還好父母在家~)

約好在竹師的7-11送還小朋友,我們一大一小再度回頭無奈的出發。這會兒,這位小仁兄似乎可以確定我不是壞人,一路上說說聊聊,居然才五歲、念幼稚園而已!他似乎走了挺久的路(去阿嬤家),小腳兒和塑膠涼鞋摩的紅紅的,
講話也挺有趣,看到路旁的坑坑洞洞,會說這是『沒有路了』。坐在7-11門口的欄杆等爸爸時,一旁跑過一個口袋叮噹嚮的大男孩,他羨慕的表示,『他有好多錢!』

我就故意抬槓,道:『那是鑰匙相撞的聲音』

於是這位仁兄就修正自己的話:『是鑰匙和錢撞在一起的聲音』

真是個挺可愛的小朋友!

不過,還是不得不說,小朋友的父母似乎有失身為父母的責任!首先,居然讓一個這麼小的小孩兒跑出家門要自己去阿嬤家!而且似乎根本沒發現兒子不見了!

應該是對很年輕的父母,爸爸看來不到25歲,卻有兩個孩子!來接孩子的父親不是我意料中的鬆了口氣、緊張擔憂的樣子,
而是一個想送塊『鍋貼』給兒子的爸爸,怪他給自己找麻煩。也許是看我在場,不好動怒,只是生硬的要小孩兒回家,
偏偏這孩子又一直堅持要去阿嬤家。爸爸又只會一直問,『去阿嬤家做什麼?』,漸漸失去耐性。
我只好再度緩頰,『先帶他去奶奶家好了~』。於是兩人才走到爸爸的機車旁。

我發現,這爸爸從頭到尾沒向我道謝,也似乎無視於我的存在(好歹我幫他顧著小孩,吹風吹到頭痛!)。
只是生氣地瞪著小朋友,不感謝我撿到這小孩,也不擔心我綁架或欺負這孩子!
而且,騎著機車來接孩子,居然沒幫他準備安全帽~~
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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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想:
1. 生養孩子還是要心理有所承擔責任的準備再說
2. 做(坐)了一天,該出去透透氣~~
3. Openfind竟有文章篇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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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註:原先PO在openfind的個版時,應該是文章長度有限制的關係吧,只有拆成兩篇才能成功post出去。

星期一, 3月 01, 2004

自己的富士山

沒時間長篇大論,又不時想在自己的書房裡跑跑
所以,秀圖片是最快的方式:)
今天換了版面,是我年初至日本玩時拍的照片
那天我們在箱根搭乘號稱世上第二長的空中纜車
遠遠地眺望了山頭有皚皚白雪的富士山,便趁機拍下這幅照片
雖然不像送給同事的富士山明信片,積雪富士和粲然櫻花相映
卻是屬於自己的富士山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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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註:當初這篇生活小感想是發表在openfind的個版france_hsu,而相片則貼在個版的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