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2月 27, 2003

同人

本來今天是想去高雄看國際書展的,但每個聽到的人都勸我別去,離開台北這些展覽真是挺慘的,期待4月4日和10日的國際動畫展好了。

話說有一個名詞『同人』,我第一次看到是在迷灌籃高手的時候。那時正著迷的時候,瘋狂地在BBS站看漫畫版網友的討論,在陽光沙灘和不良牛就有許多有名漫畫的討論版面,就是在前者的SD版精華區第一次看到同人、BB、BL的詞彙和相關創作,真是令我大開眼界。雖然我不反對同性戀,但是卻也從沒想過可以將人物作那樣的排列組合(仙vs流、櫻vs流....),那個晚上我看著這些創作和劇情演繹時差點沒把眼鏡跌到桌面上的訝異真是很難忘懷。之後,當然也就習慣成自然,甚至對於一些文筆不錯或是有想像力的作品也頗欣賞,但今天又再一次讓我溫習上一回的心情。

陽光沙灘尚有個BB-Love版,之前瀏覽各喜愛漫畫的相關版面時常看到卻也沒想過要進去,今天無意中進去,看到的第一篇居然是魔戒的BB同人,又被嚇了一大跳,天啊!那英雄蓋世的亞拉岡!那瀟灑與世無爭的勒苟拉斯!原來,同人的範圍不只動漫,小說、電影、連續劇....都有,這也就算了,看著看著,竟然看到中學國文課本被拿出來討論,例如:祭十二郎文中韓愈與十二郎、與元微之書中白樂天與元微之、記張巡許遠守睢陽中的南霽雲跟賀蘭明進....。哇!以前唸書時從沒想過這些,了不起念到『木蘭無長兄』嘻嘻哈哈的笑鬧一番而已,難道是因為女校比較保守嗎?(版上發文者還說連他們的國文男老師也嘆道:『XXX是同性戀嗎?!』,XXX是課文中某一人名字)這樣以後看到一些不錯的情境,我會不會開始胡思亂想啊?(花澤類vs道明寺司?),人長得太帥、太過俊美還真的會造成困擾啊!

說起同性戀或雙性戀,總會想起一個幾年前出國遊學時參加的小型討論會,那是主辦單位針對同性戀這個議題特別邀請幾位華人與我們面對面聊聊,邀請華人的原因我想一方面是溝通容易(畢竟議題特殊)二是華人要come out的過程不像歐美人那麼輕鬆(民族性、價值觀吧),所以體驗也特別深刻。那些受邀的哥哥姊姊們,都是出國留學然後在那兒工作,所以年紀是大了我們一些,成長環境也比我們保守一些,come out的過程也困難,有位姊姊就是來到美國才能坦然面對自己是同性戀的事實。另一方面,當天我們遊學團中一位男生極力大聲反對同性戀的畫面也令我難忘,我一直以為我們這一輩的觀念很open,能容納的東西也更廣闊。

一位好友在聊天時提到他是雙性戀,交往的對象男女皆有。我心裡想,其實對象是男是女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喜歡他、他喜歡你,重點是喜歡這個人,男女只是身體上的差異而已。而且更重要的是,真心的對待維護一段感情,否則儘管喜歡的是異性,可是換伴侶像換衣服一樣,這樣的感情還不如不要!

沒有留言: